日前,教育部發(fā)布了關于2018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結果及處理意見的通知。其中,不合格學位點共有31個,全部為碩士學位點;限期整改學位點共有43個。此外,共有18所高校主動放棄學位點18個。
評估結果為“合格”的學位授權點,可繼續(xù)行使學位授權。
評估結果為“限期整改”的學位授權點,自發(fā)文之日起進行為期2年的整改,2019年招生工作結束后暫停招生。整改結束后接受復評,復評結果為“合格”的恢復招生,復評結果達不到“合格”的撤銷學位授權。
學位授予單位主動提出放棄授權的學位授權點和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學位授權點,自發(fā)文之日起撤銷學位授權,5年之內(nèi)不得重新申請,2019年招生工作結束后不得招生,在學研究生按原渠道培養(yǎng)、授予學位。
撤銷的學位授權點數(shù)納入省級統(tǒng)籌增列,不得用于本次被撤銷學位授權點的學位授予單位。
(部分內(nèi)容)
完整版可直接下載查看:2018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結果.pdf
可直接下載查看:學位授予單位主動提出放棄授權的學位授權點名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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