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發(fā)布了各自的新高考改革方案,正式拉開了全國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的帷幕。8省市認真貫徹國務院文件要求,充分考慮本地原有高考模式、基礎教育發(fā)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學科專業(yè)布局等因素,提出了“3+1+2”的選考科目模式,并在招生計劃安排、考試時間、錄取方式上進行了多種探索創(chuàng)新,力求促進高中畢業(yè)生的知識結構更加合理,促進考生在一定范圍內擴大選擇權??傮w上看,“3+1+2”模式與此前6個試點省份的“3+3”模式在改革的基本方向、基本理念上是一致的,符合國家對高考改革的總體設計。
高考既是國計,也是民生。高考改革極端重要而又復雜敏感,利益主體多元,沒有一種方案能滿足所有人的利益訴求,唯有根據(jù)形勢發(fā)展和省情特點,因時因地調整完善、探索創(chuàng)新,才能求同存異,找到改革的“最大公約數(shù)”,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對高考改革和教育發(fā)展的期盼。我們應該允許、鼓勵各地充分發(fā)揮基層部門和人民群眾的首創(chuàng)精神,既凝聚共識又尊重差異,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好全國改革方案同地方實際相結合的問題、推動改革落實的責任擔當問題,使改革更加精準地對接地方實際,在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上形成良性互動。
高考改革蹄疾步穩(wěn)向前推進,必須要把握好三項原則。
第一,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把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作為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的一項重點內容。特別是經(jīng)中央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國務院常務會議等最高決策會議的審議,于2014年9月4日正式發(fā)布了《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這個文件是恢復高考以來,第一次以國務院名義發(fā)布的關于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文件,也是審議決策層次最高的關于教育專項工作的文件,足見中央之重視、工作之重要?!秾嵤┮庖姟诽岢龅奈宕蟾母锶蝿栈貞巳罕姷闹卮箨P切,提出了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極具戰(zhàn)略性、前瞻性、深刻性。各地的高考改革方案必須堅持中央的頂層設計對基層實踐的引領、規(guī)范、指導,在黨中央的宏觀思考和頂層設計下“有規(guī)矩地闖”,遵循《實施意見》的制度框架和總體要求。從這點看,各地的高考改革都牢牢把握住了方向、堅持了原則,始終將維護社會公平作為最基本的社會責任,大力促進科學選拔人才、引導中學教育、改善辦學條件、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二,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fā)。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切從實際出發(fā),是改革的邏輯起點和主要依據(j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勝利保證和重要遵循?!鼻皟膳母镌圏c省(市)地處東部沿海,教育資源相對豐富、基礎教育比較發(fā)達,如上海幾乎所有高中都配套建立了專職輔導員與全員導師制相結合的成長服務機制,有針對性地開展學涯和生涯輔導;浙江高考“三位一體”“自選模塊”歷時多年,改革實踐經(jīng)驗豐富,學生自主選擇意識強,實施“3+3”方案具有良好基礎。第三批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中,中西部省份居多,而且省際、省內、校際教情差異大,情況比較復雜。如何引導學生科學合理確定選考科目,如何適應各省中學教育教學實際,特別是在師資、教室等資源有限,生涯規(guī)劃課程尚不成熟的情況下,確定一個可操作性強、能為高校和中學贊同、易被社會接受認可的工作方案,是一件相當復雜的事情?,F(xiàn)在確定的“3+1+2”方案,是綜合各方意見的結果,其實質是通過制度層面的適當干預,強化改革條件保障,注重提高人才培養(yǎng)質量。因此,無論是“3+3”還是“3+1+2”,都是各省根據(jù)本省實際,因地制宜制定的改革方案,沒有孰優(yōu)孰劣。符合實際的就是好方案,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第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高考改革的出發(fā)點和落腳點是滿足高??茖W選材、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無論改革方案如何變化,以學生為本、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初心不改。從改革省份發(fā)布的政策解讀文件和問答口徑來看,高中學生在選課學習和志愿選擇上有充分的自主權,他們將主要依據(jù)自身興趣愛好、特長優(yōu)勢和個人志向,結合報考院校相關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和所在高中辦學條件進行選課學習。當然,對學生興趣愛好是需要發(fā)現(xiàn)、引導和培養(yǎng)的,既要體現(xiàn)國家和社會對學生的基本要求,又要使不同性格稟賦、不同素質潛力的學生能夠接受符合自己成長需要的教育。
改革方案出臺過程中,各?。ㄊ校┙M織開展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反復征求并廣泛聽取了專家學者、基層教育部門和學校師生的意見建議,改革方案得到了省(市)內高校、中學、教師,特別是考生和家長的大力支持?!?+1+2”和“3+3”兩種模式的共存體現(xiàn)了在相同改革理念下,不同省市對具體操作方式的自主選擇,這本身就是一種進步。
“茍利于民,不必法古;茍周于事,不必循舊”。在高考改革的認識層面,“要不要改”的疑惑已逐漸消散,但在操作層面“怎么改”成了一道共同考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平穩(wěn)落地,為我們回答好這一問題提供了寶貴經(jīng)驗。隨著改革進入深水區(qū),厘清“頂層設計”和“摸著石頭過河”的辯證統(tǒng)一關系,鼓勵基層創(chuàng)新和差異化探索,必將為這一重大改革注入新動力、積累新經(jīng)驗。
(作者系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注:本文內容來源中國青年報,由江蘇招生考試網(wǎng)團隊(微信公眾號:jszkwx)綜合整理,如有侵權,請及時聯(lián)系管理員刪除。